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严打非法制售假冒疫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8:5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11月 23日电国家工商总局 2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即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制售假劣禽流感疫苗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要求,各地实行禽流感疫苗经销单位挂牌经营和质量承诺制度。经销疫苗的单位挂牌标明疫苗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和产品批准文号等内容,并对销售不合格疫苗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重点市场和经销单位要实施每日巡查制度;必要时对重点市场实施驻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假劣疫苗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快速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疫苗投诉举报应急机制。对于群众通过“ 12315”网络投诉举报的案件,要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保障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