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 以绿色税收促进循环经济 使用一次性物品可能要缴消费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35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日前透露,“十一五”期间的税制改革,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这具体体现在资源税和消费税两个税收政策的调整方向上。曾经担任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现任中国税务学会会长的杨崇春表示,为了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废旧物资,明年的税制改革会提高资源税,并将更多的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到征收消费税的范畴内。

  据介绍,税改方向还包括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征管;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制订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或者说,是促进资源节约的税收、限制污染的税收、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以及筹集环保资金的综合环保税。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李香菊教授表示,为鼓励循环经济,明年在税改方面,除了将一次性物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内,还应出台系列政策,如政府对废旧物资回收、废旧汽车轮胎回收使用等行业给予奖励、补贴和减税,并鼓励民众参与其中,在整个社会意识形态方面贯彻“绿色税收”理念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