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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采取严格奖惩确保任务落实到基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4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李旭东) 22日,记者从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上获悉,2006年,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公安机关采取严格奖惩、全程督察等多项措施,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省公安厅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探索推行市、州公安局长和县(市、区)公安局长、政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年度述职制度。

  省公安厅还将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位次靠前,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予以重奖;对排在后三位的县级公安局长给予黄牌警告,其中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且当地群众和民警不满意的,责令辞职;省公安厅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在全国同行业排位靠前的,予以奖励,对连续两年排位靠后的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降职。

  从明年起,对重大问题,省公安厅将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限期解决。对省公安厅确定的重点工作,到期不能完成的,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说明原因,因人为原因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坚决追究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省公安厅将组织督察部门深入实地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造成恶劣后果的将严惩。(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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