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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的苯类污染物全低于国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49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杨益)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后,吉林省环保局防控工作随之启动,截至11月22日,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苯类污染物全部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发生后,我省严密监控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对此,省委、省政府高
度重视,省政府决定立即启动《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明确要求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进行防控,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当时,吉化公司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并将厂区内事故产生的污水全部引入厂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迅速彻底地切断了污染源。尔后又加大了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在短时间内使水体中污染物浓度迅速降低。同时省环保部门在沿江各段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了监测频次,准确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制定实施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方案。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环保、水利、化工等方面专家参与应急防控,完善调整防控方案。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据11月22日18时、20时和22时的监测数据显示,松原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苯浓度分别为0.00081mg/L、0.00073mg/L、0.00061mg/L,硝基苯浓度分别为0.0157mg/L、0.0116mg/L、0.0102mg/L,苯胺未检出;新增设的出省界三江口下断面22日18时40分监测结果为,苯浓度0.00076mg/L,硝基苯浓度0.0168mg/L,苯胺浓度低于0.0003mg/L。均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截至11月22日,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苯类污染物全部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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