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一五”重点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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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56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在新编制的《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初稿中,云南省提出将实施“农村小康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预计到2010年初步解决坝区农村环境脏乱差、农村饮用水安全、高原湖泊区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问题。 按照规划要求,云南省近期将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业发展重点区和九大高原湖泊区农村开展示范和工程建设,推进10万个生态户、150个生态文明村、1000个生态村、300个
同时,云南省还将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地的生态保护;改进化肥、农药施用方法,治理畜禽养殖和因地制宜处理村镇的污水;“改水、改厨、改厕”和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开展云南省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监测制度等工作。 规划要求,各州市要结合各地资源环境的特点,探索适合各地生态农业发展的模式,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立一批大中小沼气示范工程,实现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