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心理变态反社会倾向 “蓝眼杀人恶魔”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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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23 东北新闻网 | |||||||||||
犯罪心理学专家:犯罪嫌疑人具有心理变态和反社会倾向
雪亮的光头外加沉重的脚铐———当犯罪嫌疑人阎辉穿越昏暗的提审室时,一双文着蓝色眼线的眼睛发出了人的寒光。这名抢劫并杀害了两名女子的杀人恶魔,在犯罪生涯
专家做出嫌疑人电子画像 今年10月9日下午2时许,一宗血案悄然在铁西区齐贤南街某居民楼内发生。一名李姓女子被杀死在家,身上有多处钝器创伤,双手被绑,随身物品手机等财物被抢走……在调查中,警方得知,李某平时在大庆市工作,刚刚回沈,没事的时候喜欢到舞厅跳舞。 正在此时,有线索称:被害人的手机曾在铁西区二手手机市场出现。根据描述者的零碎记忆,中国刑警学院专家马云峰做出了嫌疑人的电子画像。警方经过大量走访,有人称,电子画像中的人很像曾因吸毒等罪被劳教两次的阎辉。 恶魔叫嚣“要杀100人” 就在警方全力追踪阎辉时,另一桩血案不幸而至。10月26日16时,群众报警:铁西区锦工街一居民家中发生血案,女子赵某被杀身亡,其身上有多处钝器伤口,随身携带的饰品、手机、银行卡等物品被抢走。令警方愤怒的是,在现场的墙壁上,行凶者用刀刻写了“我要杀100人”几个大字。 此时,铁西警方立即与“10·09”抢劫杀人案挂上了钩———被害人同样是女性,凶器同样是一把军刺。警方确定两起案件是一人所为,并决定立即抓捕具有重大嫌疑的阎辉。“就是他!”当晚18时,蹲守的民警将正要回家的阎辉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阎辉供认了他在舞厅等地尾随杀人的经过。 蓝眼恶魔展现反社会人格经过民警的特许,记者在看守所里与阎辉进行了一次短暂的交谈。这个年仅28岁的青年,话语中不时流露出狂躁暴戾的情绪。 记者:“杀了这么多无辜的人,现在你感到后怕和自责吗……” 阎辉:“就那么回事儿,我完事儿之后还打麻将……” 记者:“你为什么写那几个字,是否还要继续杀人?” 阎辉:“以后肯定还会做的,啥时候抓到就算拉倒。” 随后,阎辉便不再说话,只是用那双泛着蓝光的眼睛环视周围。 “阎辉犯罪时的心理素质很好,在案发地一呆就几个小时。”据办案刑警介绍,阎辉为了给眼睛增加点杀气,特意去文了蓝色的眼线,还在背后文了一个钟馗的画像。至于他如何蜕变成杀人恶魔的心路历程已无从还原,但强烈的变态行为却有别于一般犯罪嫌疑人。 中国刑警学院犯罪心理学教授康杰表示,从阎辉的行为来看,具有心理变态和反社会倾向。如果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可能会知道他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类人因为挫败感而不善与人沟通,对自己的内心体验找不到合理合法的排解途径,导致其社会交往困难,不能与人和谐相处。所以,最终发展成这种反社会的,极具危害性的系列性作案。本报记者李欣通讯员李大威 ( 沈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