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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新规定杜绝多头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53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邹文彪报道:十二个部门的158项行政处罚权由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昨日,记者从有关部 门获悉,南昌市出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有关负责人称,此举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 头执法、职权交叉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

  根据规定,该市市容、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人防、房产、建设、
民政、经贸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部 分处罚权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 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房产管理方面规定的对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屋装修违法行为的部分行 政处罚权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的市和区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已由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 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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