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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合格者有望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53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涂永红、记者皓琳报道:报考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除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 者可以加10分外,参加了200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也 可以获得加分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得的最新消息。

  这类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提交经省级司法厅司法考试办盖章的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
知书等办理加分手续。如不符合 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不能取得资格证书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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