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嫖资杀暗娼 藏尸灶底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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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5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因嫖资与暗娼发生纠纷,罪犯冯丽华残忍地杀害该暗娼后,将其尸体藏进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仓库内的灶台下,用水泥和木方封死。事隔两年多后,仓库进行装修,尸骨终于重见天日,冯丽华也最终被警方抓获。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依法判处冯丽华死缓。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90712元。 今年1月22日,在禅城区张槎镇白坭东区的一间仓库内,装修工人在现场清理灶台下
装修工人马上报警。经法医鉴定,死者尸骨应为女性,年龄在20岁至30岁,尸长在156厘米左右。通过法医的颅像重合与股骨序列等先进的技术,警方很快便确定了该死者是于两年前失踪的暗娼王某。警方很快将原仓库管理员冯丽华捉拿归案。 据冯丽华向警方供述,2002年8月,他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事后冯丽华给了她100元。同月7日,他约王某回到仓库,二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冯丽华给了王某100元,但王某说至少要300元,不给就喊人,告他强奸。 冯丽华害怕事情败露自己会失掉工作,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往外拖。王某挣扎着要爬起来,冯丽华便抓起她的头撞地面直至她爬不起来,又将她拖进冲凉房。王某不久便没了呼吸。第二天晚上,冯丽华用两个装棉纱的纤维袋包尸体。到了第四天晚上,他便将尸体移到灶底下,用买来的水泥沙倒在尸体上,将尸体埋藏起来。(刘艺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