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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常委召开第56次会议审议促进就业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今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56次会议,审议《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等。

  促进就业将是本市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在政策调控、政府投入、责任考核、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公
共就业服务体系等各方面均进行了颇为详尽的规定。其中在公共实训基地方面,强调本市推行青年职业见习制度,政府通过提供职业见习补贴等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

  此外,修改稿还规定,本市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对劳动者自主开办小企业或者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给予开业贷款担保和贴息。经政府认定的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对当年新吸纳本市劳动者再就业的用人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可按有关规定减免税收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将其纳入

社会保险范围,并实行相应的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劳动,由政府给予岗位工薪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而因要限制网络语言和方言使用范围等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国家语言文字立法也将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大力推广普通话是否会扼杀上海话,及PK等新兴网络语言是否一概不能出现在汉语言出版物等争议也将再次成为审议热点。据透露,此次修改稿已给新闻报道因客观需要,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留下一定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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