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疆自治区副主席腐败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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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2:44 扬子晚报 | |||||||||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8日不公开审理原新疆自治区副主席阿曼·哈吉涉嫌腐败一案。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4时许,此案未当庭宣判。 2004年10月,阿曼·哈吉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经中纪委调查,在任职期间,阿曼·哈吉利用职务之便为谢某谋利,收受谢某巨额贿金;支持、纵容亲属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牟取暴利,阿曼·哈吉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阿曼·哈吉是维吾尔族人,在新疆交通系统工作了30个年头,曾任新疆交通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新疆交通厅厅长等职,2003年1月16日在新疆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负责交通、电力、通信、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在自治区政府“一正八副”共9位主席中,排名第7。至其被中纪委“双规”,他在副主席任上不到10个月的时间。 阿曼·哈吉被调查后,初步获知的消息指其经济问题严重,“从办公室里就搜出了几百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谈及此事时,也认为,阿曼·哈吉“胆子太大了”。(据财经、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