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选登:守着捐款不能用呼唤善款“善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3: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马龙生 一名需做骨髓移植手术的12岁农家少年,获得了来自社会的20万元爱心捐款,但由于患者多次输血,染上了乙肝等并发症,医院决定先控制住他的乙肝病情,等到身体条件允许时,再做骨髓移植手术。但是,负责管理捐款的仁怀市妇联,却以“专款专用”的理由,拒绝支付先期治疗并发症的钱(《新华每日电讯》11月23日)。
去年6月,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解决了“官办”、“封闭”、“管理者身份敏感”、“基金投资合法性”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在基金会规范化管理上,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但是,以慈善捐赠为基础的善款管理组织,面临的最大问题,其实还不仅是“谁来办”,更多的是“如何办”的问题。而“如何办”的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如何使基金增值;二是如何使善款发放能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达到“雪中送炭”的目的。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好。 在基金增值上,前几年,中国青基会“挪用捐款违规投资”的报道以及青基会对此的激烈反应,至今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在善款发放上,上述“专款专用”又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实例。 “治白血病的钱不能治肝炎”,表面看是理解陷入了偏狭,可是现行法规又无法对这种“理解分歧”作出明确的是非辨别,只能守着捐款,眼看着孩子的病情一天天拖延。眼下之急,我们理应以对生命负责的积极态度,或征询捐款人的意见,或举行民意听证会,以公证的形式来分解“专款没有专用”的风险,尽早挽救孩子的生命。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