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药监邮政联手 共同打击邮递假劣药品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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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3:58 东北新闻网 | |||||||||
昨天,记者从普兰店药监局了解到,近日,普兰店药监局将与邮政部门联手,协同作战,共同打击邮递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药监和邮政两局联手后,不论是企业邮寄还是个人邮寄药品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企业邮寄大宗药品需经药监局核实药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及具体数量,并填写好邮寄证明,邮政支局在收寄时除认真检查外,还需验证盖有企业原印章的《药品
药监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后百姓在邮局还将看到公示的假劣药品目录,这是药监局与邮政局联手后的另一举措。 ( 大连晚报 陆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