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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药监邮政联手 共同打击邮递假劣药品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3:58 东北新闻网

  昨天,记者从普兰店药监局了解到,近日,普兰店药监局将与邮政部门联手,协同作战,共同打击邮递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药监和邮政两局联手后,不论是企业邮寄还是个人邮寄药品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企业邮寄大宗药品需经药监局核实药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及具体数量,并填写好邮寄证明,邮政支局在收寄时除认真检查外,还需验证盖有企业原印章的《药品
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药监局的证明,否则不予收寄。个人邮寄药品时应提供合法购药票据,经邮政部门核对票据上的药品名称与所寄药品一致时才能邮寄。

  药监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后百姓在邮局还将看到公示的假劣药品目录,这是药监局与邮政局联手后的另一举措。 ( 大连晚报 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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