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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月消费四十万 不肯出钱养亲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一老板被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

  本报深圳讯“家庭纠纷为什么要闹成这个样子?”昨天上午,“老赖”董某在罗湖区东湖派出所里气急败坏地对“妻子”屈某发火,并试图抢夺记者手中的相机。董某早在2004年4月就和妻子屈某离婚,但两年来拒绝支付子女及前妻的抚养费和赔偿金。而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时,董正在高档娱乐场所消遣。前天下午,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董某才不得不向派出所
交齐了12.8万余元的欠款。

  据介绍,屈女士和董某1984年结婚后育有一双儿女,1996年后,董在外面包起“二奶”,并非婚生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去年4月,董某一纸离婚诉状将屈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一对子女跟女方生活,同时判定董支付屈女士包括子女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26万元赔偿金。但董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期间董因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司法拘留过15天,但董仍每每以“没有钱,要命有一条”对付法律,致使下岗后拖着一双儿女生活的屈女士身陷困境,她一度去过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为了找到董有钱的证据,屈女士自己多次尾随董,发现董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再次带执法人员,将正在高档酒店“凤凰楼”消费的董揪出来送到派出所。

  经法院查实,董在几个月时间内,连续出入潮江春、阳帆酒店、圣廷苑等高档场所消费,消费金额高达40万元左右。

  据法院有关法官介绍,被执行人董某有能力有财产但拒不按法院判决生效文书来履行自己的债务,其行为已经严重妨碍民事诉讼和司法公正。但其是否构成犯罪,有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宋毅王华兵)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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