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区县公安局长政委按党政领导副职选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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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46 公安部网站 | |||||||||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经重庆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近日发出《关于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分)局领导干部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分)局局长、政委职级全部高配一级,并落实组织措施予以保障。 通知要求,全市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分)局局长、政委按照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副职的任职条件选配。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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