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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不做心理测评银行不卖理财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6:1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卉)光大银行新近推出了一款理财产品,但购买者必须先填写一份风险属性评估表。“那些题目看起来完全是心理测评题,我为什么要把我内心真实的想法对银行公开?”昨天,从光大银行败兴而归的马先生不满地说。

  马先生说,他去中国光大银行阜成路支行购买该行发布的“阳光A+”型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却被告知必须填写一份阳光理财产品风险属性评估表,银行将根据客户答题的分
数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和进取型3类。“我不愿意把我的内心感受告诉无关的人。”马先生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不但令他反感,而且毫无依据。“银行告知不明导致我无法交易,该赔偿我的损失,付给我汽油费和停车费。”

  光大银行阜成路支行柜员黄先生对此解释说,如果不填写这份测评表,银行的确不会卖产品给客户,这是为了帮客户认清风险点在哪里,是对客户负责,而没有商业目的。“测评只是我们告知风险的一种方式。”黄先生表示。

  该行负责营业室工作的石小姐说,光大银行将测评前置,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1月1日刚颁布施行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精神作出的。该《指引》第22条规定:“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规划、投资顾问、推介投资产品服务,应首先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产品,并将有关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双方签字。”石小姐表示这份文件已经打印并交给了马先生,银行最终为了息事宁人解决了马先生的停车费,但没有负担其往返汽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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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银行没有赔偿义务

  北京通广律师事务所张德刚律师认为,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客户利益而对商业银行进行的内部约束。银行在实施时应考虑客户的感受,体现对客户的尊重。

  银行以广告的形式披露产品信息,只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因此银行没有相应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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