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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建委原主任受贿50万获刑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6:15 北京晚报

  新华社合肥讯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芜湖县建设委员会原主任陈思贵犯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芜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对陈思贵数罪并罚判处其19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思贵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50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贾凤英索取、非法收受房地产开发商、下属单位及职工款、物折合计518660.63元、美元
800元、港币1000元。被告人陈思贵直接收受贿赂140多次,其中索取贿赂5次,索贿金额计103629.63元。

  芜湖县法院一审以陈思贵犯有受贿罪、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陈思贵不服、提出上诉。芜湖市中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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