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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污染属重大污染事件 污物过哈市需40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6: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4日电 针对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松花江水环境污染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今天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事故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张力军说,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

  他介绍说,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24日中午12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10.7倍,苯未超标。

  张力军说,这个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污水团的下泻过程始终处于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环保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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