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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副局长:事故处理结案存定性不准等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6: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4日电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11月23日,特大事故调查处理与结案情况汇报会在京召开。会上,今年以来累计发生2起以上特大非煤事故的17个省(区),就52起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等工作进行了汇报,其中有17起已结案,26起正在办理批复手续年底可结案,其余9起仍在协调。

  一些地方提出了在结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希望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尽早出台;跨省
事故的处理协调;各级部门职能的理顺;事故调查处理的费用等。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说,当前事故处理结案进度慢,积案多,处理中对事故的定性不准确,将责任事故向自然事故推的问题依然存在;各省对同类型事故中责任人的处理、责任的追究不平衡,普遍存在经济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有些事故的处理结果不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不落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不够规范。

  在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时,王德学指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规规章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对依法调查、处理、结案的观念淡薄,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组织不力;一些监管部门力量不足,业务不熟,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一些跨省的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协调难度大,省际间相互配合、支持不够,牵头调查的单位组织协调力度不够;一些省、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分工不明,职责不清;个别事故抢救时间较长,使调查工作不能开展也都影响了结案;另外,受来自各方面程度不同的干扰和影响,也致使结案工作繁杂。

  对下一步工作,王德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处理与结案工作,加强领导,办案过程中要按照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尊重法律(“三个尊重”)和办案结果经得住时间检验、事实检验、法规检验(“三经得住”)的原则,切实提高结案工作质量,各级监管部门对事故处理和结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事故处理备案制。要通过结案工作真正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防患未然的目的,给政府、社会、受害者一个公正的回答和交代,最终达到降低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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