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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府汽车采购将统一供货 厅长座驾不超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0: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勇) 公务用车已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项目之一,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汽车协议供货省市联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正在网上征求意见。2006年上半年,江苏将试行汽车协议供货,省市联动采购的方式。最终,全省13个市及省级机关的汽车采购都将统一实行协议供货的办法,大力节约政府采购资金。

  “江苏政府采购的公车价格普遍较高。”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士
介绍,目前全省的汽车采购,特别是零星公务用车的采购,往往是采购人指定品牌,采购中心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虽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购汽车的价格要低于市场的平均价,但由于仅在代理商之间竞价,没有形成汽车生产厂家的真正竞争,实际效果是采购的价格较高,采购资金得不到有效节约,汽车供应商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而且也违反了采购法不能指定品牌的规定。

  为了让全省公车采购价格有所降低,政府采购更加规范,供应商供货更及时、服务进一步改善,江苏决定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河北等地的做法,制定了《方案》,并征求各方意见。《方案》规定,2006年上半年江苏公务小汽车都将纳入协议供货的范围,省级干部用车、载客汽车(面包车、客车等)和专业用车的采购仍按原有方式进行。公务小汽车按预算价格共分为25万、20万、15万、10万四档。《方案》强调,协议供货采购的单辆小汽车不得超过25万元。这就意味着厅长的“坐骑”最高不得超过25万元。

  《方案》还指出,供应商投标时,要承诺协议价为江苏地区的最低价格。如果协议价不是真实的最低价格,将被直接“踢出”招标。同一单位200万以上的同品牌型号数量的小汽车采购,不适用协议供货,应另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采购。

  汽车协议供货省市联动项目实施后,将大大节约江苏各级政府的采购成本。同时,预计会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业内人士介绍说,实行“协议供货——汽车采购”,只要进行一次招标,就可以为多家政府的采购人实行多次采购汽车,从而改变了过去须多次公开招标,多次询价采购的情形,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采购成本。今年三季度广州市实行“协议供货——汽车采购”中,购置一辆汽车,就能节约8100元,如果该周期内交易量是300辆,那就能节约240多万元。同时,由于投标主体规定为国内小汽车生产厂家,投标产品均为国产小汽车,这还将大大保护和支持国产

汽车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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