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通知要求严打非法制售伪劣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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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1: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从即日起,经销禽流感疫苗的单位要挂牌标明疫苗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和产品批准文号等内容。昨天,省工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严打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立即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制售假劣禽流感疫苗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还要求全面实行禽流感疫苗经销单位挂牌经营和质量承诺制度,即经销疫苗的单位挂牌标明疫苗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和产品批准文号等内容,并对销售不合格疫苗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各级工商要加大对禽流感防疫产品、物品、物资市场的市场巡查力度,对重点市场和经销单位要实施每日巡查制度。 此外,强化市场防控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流入市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据悉,合肥市工商部门已全面进行部署,把市区南七兽药销售一条街、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集市列为重点检查范围,并要各工商所对辖区所有销售禽流感疫苗的经营者开展彻底清理检查,逐户登记,实行一户一卡一档。 (陈全孙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