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拐卖团伙主犯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2:03 海峡都市报 | |||||||||
N《广州日报》供稿 本报讯震惊东莞的“6·1”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在经历了17个月的等待后,昨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拐卖儿童团伙的10名成员终被判处重刑,团伙主犯刘建秋被判死刑。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该团伙10名人贩对拐卖儿童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工合作、实施一条龙式的犯罪。他们乘儿童单独在市场附近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以买泡泡糖、玩具等为诱饵,拐带儿童卖出。他们一般故意向买主编造这些孩子是父母养不起才要卖掉的理由,一个儿童能卖10000元左右。该团伙共拐卖38名儿童,至今仍有12名被拐儿童未被解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