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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试点 青羊万人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4: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周前进)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青羊区的贫困人员,患病住院皆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11月21日,青羊区政府批准了《青羊区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从此,该区贫困人口生病住院都可申请医疗救助了。青羊区民政局估计,至少有1万多人因此受益。

  这是今年9月四川确定60个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后,成都首个试点新医疗救助制
度的区(市)县。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刘昌明,据他介绍,目前成都其他试点县(市)医疗救助办法正在制订中,此办法将在总结试点6区(市)县(包括锦江、蒲江、温江、都江堰、青羊和金牛)的经验基础上,计划明年在全市推广。

  救助对象

  贫困人员生病住院就能报

  《办法》规定,青羊区医疗救助对象确定为凡常住户口在该区的所有贫困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虽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人均收入在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最低工资标准以内,因患恶性肿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费用支出较大,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

  青羊区民政局副局长彭茹特别提醒说,该区贫困人员在此前生病住院,如果出院日期距离11月24日不到30天,仍可到社区居委会申请医疗救助。

  申请时段

  门诊出院30天内赶紧办

  《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患病住院出院后由其本人或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原则上为出院30日内,门诊病人应在发生费用后30日内。彭茹解释说,门诊病人只针对“该区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重病人员等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按每年每人不高于500元救助”。

  定点标准

  7家医院每年可报1万

  该区专门指定了7家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儿童专科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将在扣除医疗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的费用、各类医疗保险应报销或赔付的费用、社会各界互助帮扶救助的资金、相关部门的补助金后,按照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一次性住院费×支付比例进行救助。彭茹同时解释,目前救助对象每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今后将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特别提醒

  青羊区民政局副局长彭茹将于今日下午3时~5时值守本报热线86613333-1,如果您有关于医疗救助的问题,欢迎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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