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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四险一金” 辽宁193万工薪族不再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5:04 东北新闻网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调至1600元后,辽宁原来缴纳个税的193万工薪族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将不需要再交纳个税,工薪族缴税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由63.9%降低至42.3%。这是辽宁省地税局在国家确定新的个税起征点后首次发布的权威测算。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从明年开始实施个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为1600元后,辽宁省地税局就辽宁省的情况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辽宁省2005年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人数
为328万人,扣除标准调为1600元后,还有135万人的工资、薪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少了193万人。

  新的个税起征点政策让工薪族受益的同时,国家的财政收入减少了。辽宁省2005年从工资、薪金部分缴纳的个税37.8亿元,占

个人所得税总收入63.9%。执行新标准后,从工薪族的工资、薪金所得税额为25亿元,减少税额12.8亿元。

  据辽宁省地税局介绍,从1997年开始,辽宁个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在全国统一的800元基础上增加了100元的津贴扣除,也就是说,辽宁省的个税起征点为900元。国家制定了1600元的新标准后,辽宁将不会出台自己的起征点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1600元的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辽宁工薪族的“四险一金”可以纳税前扣除,工资、薪金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不在征收范围之中,也就是说,实际的起征点要超过1600元。 ( 辽沈晚报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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