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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污染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吉化双苯厂负主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6:44 龙虎网

  【龙虎网讯】2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有关情况。以下是张力军副局长介绍近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总体情况时的发言实录:

  大家今天更关心的是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松花江水环境污染的问题。下面我把近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总体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下一步工
作通报如下: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24日中午12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10.7倍,苯未超标。这个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

  责任认定:吉化公司双苯厂负主要责任

  张力军副局长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这次污染事故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

  总理关心

  温家宝、曾培炎批示要求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国务院对爆炸事故引起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极为重视。温家宝总理指示环保等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监测,提供准确信息。曾培炎副总理也批示要求环保部门加强水质监测,确保用水单位、居民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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