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回头看”,维护改制企业职工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7:0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我市大部分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已经顺利完成,“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企业的改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还有少数企业通过改制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等,这些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市政协委员李凌建议,对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要坚持“回头看”,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市政协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完成工业企业“三联动”改革方
案论证335家,城建、商贸、农口等系统国企改制190家,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130家,南钢等一批资产量大、社会影响大的重点企业完成改制重组。

  市政协委员李凌提出,改制企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原企业职工在新企业的劳动权益存在一定的隐患;部分改制企业职工收入偏低,工资不能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改制企业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利益受损失;职工安置备用金权属不明,保全存在风险等。

  李凌建议,要更进一步规范国企改制工作,对正在改制或尚未改制的国企,政府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应成立督导组参与每个企业改制的全过程,针对发现的侵权问题,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严格整改。对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要坚持“回头看”,尽早组织开展对所有已改制企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加快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生存权益立法的步伐。应根据改制企业自身特点,加快制定有关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使职工能够通过法律武器维权。”市政协委员刘颖说。他提出,各级政府部门应强力推进并限期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加快对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指导和调控力度,保证工资协商制度真正得到落实,保证职工收入能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对千家万户关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刘颖认为应当妥善解决。他建议政府明确要求已改制企业在3年内盘活资产,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对尚未改制的企业,也必须明确清欠的责任主体。

  南京日报记者许震宁实习生袁嘉磊(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