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借人开药罚款一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03 新文化报 | |||||||||||
核心提示 ■两个《办法》给就医、医药购销扣上“紧箍咒” ■借卡给别人住院,一年内取消医保住院待遇,费用自理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违规的,也要受处罚 ■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卡,最高奖1万 ■举报电话:0431-5679967 0431-5641922
本报讯(记者 王瑾) 如果你再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别人住院,那一年内你就甭想再享受医保待遇了,万一这期间住院,所有费用全你个人掏腰包;如果借给别人就医或开药,就更不合算了,人家花了你多少钱,不仅要被追回上缴,还要并处1倍的罚金。如果你发现长春市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有违规使用医保卡的,别忘了举报,一经查实,最高1万元的奖励等着你! 即日起实行的《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处理办法》如此规定,在长春市尚属首次。据了解,过去医保管理机构“看紧”大伙的医疗保障基金,只靠和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一纸协议,约束能力实在有限,有了这两个行政法规,等于立刻给违规就医和医疗医药购销行为扣上了“紧箍咒”。 核心词:持卡者违规 一年内暂停医保住院待遇 将本人医保卡转借他人由门诊就医购药的,由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追回违规的医疗费用,给予按其违规费用1倍的处罚(可从其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中冲减);将本人医保卡转借他人住院的,对病历、处方、费用单据等弄虚作假而多报或者冒领医疗费用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的,追回骗取的医疗费用(可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冲减),一年内停止向其医保IC卡划入资金、停止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停保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提示:参保者违规一经发现,将通报其单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核心词:医院违规 一年开2次“大处方” 1个月不能“定点” 现象一:医疗收费与医疗记录不符,医务人员搭车开药或多记多收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投诉查实后仍不及时处理的;不使用规定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或处方药量超过规定的;不为参保人员提供费用明细单的;推诿重患或降低住院收治标准的;将不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劝说出院或利用医疗手段强制患者出院的;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擅自转诊转院的;医保药品备药率(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占医保药品目录的比例)低于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规定的。 处罚:警告,限期整改,退回违规费用。年度内第二次被警告,暂停定点服务1个月。 “自费”变“公费” 3个月不能“定点” 现象二:不认真查验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发生冒名门诊和住院未及时纠正的;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分解医疗收费项目或分解住院的;将明确规定的自费项目、自费部分或未经审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列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的;以药易药、以药易物,将自费药品、保健食品、生活用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的。 处罚:严重警告,暂停定点服务3个月,并限期整改,退回违规费用;年度内第二次被严重警告的同时,即取消定点资格。 医患合谋骗医保 定点资格被取消 现象三:涂改伪造住院病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医患合谋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为承租科室、分支机构和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险IC卡划卡服务的;扩大范围,收治超出医疗保险范围以外患者住院的。 处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上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定点资格。 核心词:定点零售药店违规 随便串药 拿下“定点” 现象: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低于市医保管理机构规定的;营业期间无药师在岗,或药师未按规定审方、验方,擅自更改处方药品种类、剂量的;无处方凭证销售处方药,或非法获取医保专用处方,伪造医师开方配处方药;串换药品、以药易物的;对购药人员冒用医保卡或使用伪造、涂改的处方仍售药的;未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营业员或厂方产品推销员销售药品的。 处罚:警告或严重警告,暂停定点服务1个月至3个月,限期整改,按与医保管理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比例保证金;年度内第二次被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即取消定点资格。 核心词:举报 发现下列行为 举报责无旁贷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配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以药易药,以药易物,利用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直接或者变相销售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儿童药品、医疗器械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和配药服务时搭车配药,或者强制推销、搭销自费药品,诱导医疗消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多记多收医药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伪造门诊或住院病历,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将非参保人员冒名就诊或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将分支或者协作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IC卡划卡服务的;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属违规:将本人IC卡借给他人使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冒名住院的;参保人员采用空划卡、划卡后现金退付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超量配药,转手倒卖,非法牟利的。 提示一:举报形式不限,举报人可采用来人、来信或者来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举报事实应当清楚,实名举报。 提示二:举报地址: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西康路42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5679967;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朝阳区同志街2675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5641922。 核心词:奖励 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将尽快对举报事实进行核查。凡举报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发放举报奖励通知书。如果举报者收到通知书6个月内未来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能得多少奖金?标准为查实违规费用的10%,但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同一违规行为如有两个以上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奖励第一个举报单位或个人。提示一: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示二: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由专人保管,核实情况时,严禁透露举报人身份。本报记者 王瑾
举报奖金标准为查实违规费用的10% 本报记者 刘瑞秋 摄(新闻编辑:曲兆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