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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向城市政府发出执法令  废水严重超标,停产整顿并追究企业法人行政责任;超标排污屡纠屡犯,强制关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3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文通报该省第三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对部分顶风而上、违法排污、治污不达标、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的企业分别给予关闭、停产整顿、限期治理、警告处分,要求各级政府及环保、监察等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有36家企业上了这份文件里的“黑名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和存在的问题,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山东省政府责令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临沂鲁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好友棉纺织有限公司5家外排废水严重超标或严重阻挠环保执法的企业,从2005年11月16日起停产整顿,完善治污设施,经省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由有关市政府追究相关企业法人代表的行政责任,市环保部门对其罚款和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单县天元纸厂三、四分厂多次超标排污,屡纠屡犯,责成菏泽市政府依法责令其2005年年底前予以关闭。

  对潍坊汇源实业有限公司等12家外排废水超标1~2.5倍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由各有关市政府依法责令期限期1个月内治理达标排放,逾期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责成有关市环保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并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博兴鑫兴明胶有限公司等17家外排废水超标不足1倍的企业,由所在市环保部门给予警告、罚款并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超标排污的微山县、莒南县、淄博市污水处理厂,由有关市政府依法责令其限期完善治污设施,并由市环保局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要求各有关市督促已建成调试的宁阳、东平、平阴、章丘4县(市)污水处理厂加快调试进度,确保2005年年底前正式投运。

  对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段,要求所在设区城市政府组织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滨州市滨城区、广饶、苍山、平原县政府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2005年年底前河流断面COD浓度控制在150毫克/升以内。逾期不能达标的,由其所在的设区城市政府向省政府写出报告。长期污染严重的齐鲁石化排海管线,由淄博市政府责令齐鲁石化公司限期1个月内废水全部治理达标排放,逾期仍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在1个月内关闭所有向排海管线私接的排污口,取缔或关停所有向排海管线排污的“土小”企业及长期超标排污的企业。同时,督促齐鲁石化公司改变向小清河直接排污现状,到2007年减排现有污水量的40%,到2010年基本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上述处理决定,山东省政府要求由有关设区城市政府负责落实,落实情况于2005年12月底前报省环保局、监察厅,由省环保局、监察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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