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松花江污染事故吉化双苯厂应负主要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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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46 沈阳晚报 | |||||||||||
“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这次污染事故的责
任是非常明确的,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 张力军介绍说,在松花江沿岸,需要饮用松花江水的人口有数百万,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市和吉林省的松 原市。佳木斯市现在的饮用水不用松花江水。关于这次治理污染的费用会是多少,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进行水污染的防控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就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他表示,环保总局将继续密切监控松花江及其下游河段水质变化,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污染防控工作,并及时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