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松花江水污染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46 天津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顾瑞珍陈菲)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据专家估算约有100吨左右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目前还没有群众由于饮用松花江水而发生问题。

  张力军介绍,这次污染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
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他表示,国务院等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事故发生后,环保总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建设部均已派出专家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共同应对此次环境突发事件,力争将污染损失降到最低。

  据了解,哈尔滨市下游共有三个饮用水源取水口。肇东市每年从松花江提水两次至肇东水库,今年已经提水完毕,不再使用江水;大庆采油十厂企业自备水源涉及部分职工饮用水;依兰县的达连河镇在松花江上取水。

  24日18时左右,较高浓度污染带通过哈尔滨市引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6公里苏家屯断面。张力军透露,污水团的行进情况正随时向沿线各地通报。在污水团通过哈尔滨后,如果水质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这些地方也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