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拐卖38名儿童 团伙首犯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广州电 一个10人犯罪团伙3年中作案31起,拐卖儿童38名,造成至今尚有12名被拐卖的儿童无法被解救的严重后果。此案24日下午在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首犯刘建秋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6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4年5月期间,该团伙的刘建秋、刘洪
强、梅波、邹世英等10人单独或结伙,窜到东莞市寮步、大朗、东城等镇区的市场,趁儿童单独在市场附近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即以买泡泡糖、玩具等为诱饵,拐带儿童到汕头市潮阳区,然后以每个1000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先后共拐卖儿童38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