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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定机动车超载一律按相关法规上限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1:20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杨锐、记者胡骅报道: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南昌市交警部门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活动。活动中将严 查客运超载行为,一旦发现则从重处罚,客运司机载客超员20%以上将被拘留。

  此次活动中,交警部门除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客运场站、专业运输单位宣传交通安全外,还将通过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交警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 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客车超员发生率不超过5%,国道、省道主干线的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1 0%。同时,交警部门还在105、316、320国道、省道主干线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 ,对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调查核实长途客车驾驶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以上的,必须强制其在服务站休息20 至30分钟。

  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载人数达20%、货运

机动车违规载客、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现象,交警部门一 旦发现,一律按规定罚款的上限处罚。对超速20%以上的从重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驾驶证,并对典型违 法行为施行拘留并曝光。另外,对于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除相应罚款外,还将拘留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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