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表示:松花江水污染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4:35 CCTV《第一时间》 | |||||||||
先来继续关注松花江的水污染。昨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说,松花 江水环境污染事故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目前,江水的污染物浓度已经显著降低。同期张力军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 吉化公司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这个污染事件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 ,应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
张力军说,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根 据专家测算,共有约100吨左右的苯类污染物进入了松花江水体。在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昨天凌晨 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7时的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4.82倍。松花江干流流经哈尔滨市后,将在同江汇入黑龙江。依 照目前的流速,污水进入黑龙江大约需要14天时间。张力军还说,中国将把松花江水污染监测情况随时向俄罗斯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