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留学人员买车免收购置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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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5:00 深圳晚报 | |||||||||
北京消息据京华时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11月24日颁布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明确规定:赴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车主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不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批。该办法还规定,在纳税人购置未列入免税图册,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时,今后将采取先征税后退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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