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情况提前两天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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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5:36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杜宇)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各地应当建立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制度,加强对确定中标人的管理。 这位负责人说,采用公开招标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要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的时间最短应当不少于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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