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价提高至3.40元/立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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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5:36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天津11月24日电(记者邹兰)天津决定从12月1日起,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后的水价是: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90元调整为3.40元,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商业、金融业和建筑等行业用水分别由4.40元和4.60元一律调整为5.60元。上述价格均含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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