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死一人罚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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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5:43 大众网-农村大众 | |||||||||
据新华社石家庄11月24日电在短短十几天内,连续发生邢台县石膏矿坍塌、内丘县远大煤矿透水两起恶性事故,造成47人死亡,至少4人下落不明后,河北省邢台市决定进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因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煤矿罚款100万元,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50万元,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30万元。 据介绍,这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11月21日到明年2月底,全市除邢矿集团外所
邢台市新出台的《关于落实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办法》规定,在生产、整改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除按照国家法规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伤亡人员依法赔偿外,县级政府再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处以上述经济重罚。在停产整改期间擅自生产和基建矿井私自生产的,属于非法矿井,一律关闭。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矿井、借整改之名擅自生产的矿井、官商勾结等不法行为,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最高奖励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