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用科研经费发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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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6:0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一些单位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课题经费,自行制定内部政策,从获得的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员奖励支出。针对这种现象,科技部近日出台8条禁令,规定人员费应按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科目中据实列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课题经费用于人员奖励等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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