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与澳大利亚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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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20:29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1月2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少光25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代表澳大利亚政府的驻港总领事郭缪伟签署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 李少光在签署仪式上说:“把被判刑人送回原居地服刑,让他们回到没有语言和文化障碍的环境,而亲友又能定期探望他们,有助他们改过自新。我们的政策是促进香港特区与其他地区进行这类移交。”
迄今,香港特区已与美国、英国、斯里兰卡、意大利、泰国、菲律宾、葡萄牙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了双边移交被判刑人协定。 香港特区和澳大利亚已签订了关于移交逃犯的协定及关于刑事司法互相协助的协定。 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生效后,在澳大利亚服刑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申请返回本港服完余下的刑期;而在香港特区服刑的澳大利亚公民亦同样可申请返回澳大利亚服完余下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