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求定期消防演习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23:2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丁宁) 近来全国各地频发校园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切实加强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11月25日,省教育厅出台了辽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管理工作专项拉网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30日前宣传动员和学校(园)自检;第二阶段:12月15日前学校(园)主管部门拉网验收;第三阶段:12月31日前省,市抽查。
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管理事故,教育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为防止校园拥挤导致踩踏事故,将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有学生安全撤离教学楼等场所的预案,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学校还需要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另外,还将检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学校需安排专人在学校周边维持交通秩序,取消学校周边各种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 此次安全检查,教育厅要求各校教师有及时发现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暴力欺负行为的解决能力和措施。学校应该对单亲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学生有关怀措施,同时学校要有心理咨询室和专职(或兼职)的教师。同时,落实学校法制副校长和驻校民警。 教育厅要求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此外,校园内煤气管道、用具要定期检查,要完善防止泄漏等措施。学校要设定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对此次专项拉网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及整改时间表和责任人。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