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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诈骗案成功追诉12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1:59 京华时报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杨耀)11月23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杨某、张某涉嫌跨省诈骗一案。在审查起诉该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事实,依法追加犯罪嫌疑人的诈骗罪行12起。

  公安机关将这起涉嫌诈骗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共认定杨某、张某共同实施的诈骗事实11起。在案件的审查中,检察官发现,杨某、张某用于诈骗的单位银行账户中,均有大量名义为“宣传费”的款项汇入,与公安机关认定为诈骗事实的手段类似,故认为公安机关可能遗漏两人的大量犯罪事实。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查清了两被告人所有的诈骗事实:从2003年10月起,杨某以开展广告宣传业务为名,设立“北京东方鑫福文化发展中心”,开始长达1年的行骗。张某负责通过互联网查询全国各地的公司、企业名录,以发传真、打电话的方式与公司、企业取得联系,然后两人用假名冒充中国市场研究中心、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骗取对方信任,以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企业评优等名义让对方参加活动,并称只要汇一定数量的钱就可以颁发相应的铜牌、荣誉证书。等对方上当受骗将钱汇到该公司用于诈骗的两个银行账户后,再由杨某负责制作假铜牌、假荣誉证书,给被骗单位寄过去。

  公安机关最终查明,本案受骗单位遍布广东、湖南、浙江、山东、新疆等十多个省市,被骗单位多达20余家,涉案金额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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