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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新法规审议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2: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5日讯(见习记者 黄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下午闭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三项法规。

  其中,《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法〉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9年12月29日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决定》也于今天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这两件法规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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