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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女工加班时身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2:23 海峡都市报

  

超市女工加班时身亡(图)

  徐某上班不到一个月就离开人世了

  本报讯“妻子一条命,就值8000元?”下岗工人老张这样问。

  老张的妻子姓徐,是南平星光连锁超市员工,今年3月28日,她在加班过程中倒在超市里,后经抢救无效身亡。随后,老张状告该超市要求赔偿,经南平市延平区法院调解,老张得到8000元补偿款。

  据老张称,超市长时间上班及加班是导致其妻死亡的主因,而目前这种现象在全省超市业中普遍存在。

  超市女员工

  倒在工作岗位上

  老张家住南平市延平区地震台附近,老张告诉记者,今年3月3日,46岁的徐某到南平造纸厂内的星光连锁超市上班。在老张家中,记者看到徐某生前特意写下的工作时间表:“3月3日,早上6点至12点,晚上6点至10点;3月4日,中午12时至下午6时……”经记者证实,该超市实行两班工作制,大班每天10个小时,小班每天6个小时,依次轮流。

  3月27日,徐某上大班。28日下午6点后,徐某下班后按规定就休息了,可徐某得到通知晚上8点要加班盘货。

  28日晚10时40分许,老张接到超市的电话:徐某在工作岗位上晕倒不省人事,已送到当地医院。经诊断,徐某为大脑蛛网膜下腔急性大出血。在医院里昏迷10天之后,徐某永远闭上了眼睛。

  11月23日下午,记者到星光连锁超市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不在,当记者说明来意后,总经理助理庄严告诉记者:徐某确实在加班时身亡,倒在超市一楼的地板上,并由超市立即派人送到医院治疗。

  尸体被火化

  调解获赔8000元

  老张选择诉诸法院,要求被告超市赔偿他及女儿和岳父母的各项损失计13万多元,律师由延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律师担任。

  但面对4000多元的诉讼费老张犯难了。延平区法院了解到老张的困难后,给予老张缓交诉讼费的照顾。但由于徐某已被其家人火化,未进行病理解剖及死因鉴定,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徐某的死亡与加班行为有因果关系。仅凭死者住院病历要鉴定出死亡与加班之间有因果关系,不仅把握不大,而且还需支出鉴定费等近万元,以老张现在的经济能力是难以承受的。

  于是法官多方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由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8000元(不含已支付的医药费1400元)的调解协议。

  难界定超市

  是否变相加班

  随后,记者就南平、福州部分超市的上班时间进行调查发现,受调查的超市都实行这种上班时间制。

  对此,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宝胜认为,超市在打擦边球,但比较难界定超市是否变相让工人加班。“但超市应给工人休息的权利。”他说。

  福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可以这样休息,但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而且如果要实行这种制度,超市应该征得员工的同意。

  郑宝胜律师还提醒说,根据劳动法规定,超市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一周不能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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