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年1月起实施“伤害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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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2:33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电(记者 张涛)为掌握伤害发生的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更好地进行伤害干预,河北省卫生厅制定《河北省伤害监测实施方案》,各哨点医院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 此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和秦皇岛市海港区为伤害监测点,监测对象为两地4家哨点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伤害的首诊患者。监测涉及伤害发生的时间,患者就诊的时间,伤害发生的地点、原因、意图,伤害发生时的活动等,并定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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