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区业主委员会开支由业主负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2:33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重庆电(记者 郭立)近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首次明确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开支由全体业主承担。《规则》明确,业委会经费来源有3个渠道,即:业主每月按户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一定金额筹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提取一定比例;或个人、企业赞助等方式。经费收支账目必须明确代管机构,经费收支账目定期在物管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