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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立法 禁止商家大声吆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2:34 海峡都市报

  N《广州日报》供稿

  本报讯昨天,珠海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该次会议审议了《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商家大声“吆喝”,噪音扰民!

  根据该《条例(草案)》,商家、个体户经营活动中,一律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否则每次将处最高1000元罚款!珠海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家正当的竞争行为,我们还是会保护,关键是看商家招揽顾客发出的声音,是否扰乱了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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