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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乱检查遇上就举报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3:38 山西晚报

  多家外地来并企业共鸣沃尔玛,相关执法部门出面表态

  本报11月24日、25日以“省城沃尔玛疲于招架大盖帽”、“说起频繁检查,不少企业也来气”为题,就执法部门频繁检查进行了报道,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王书明不提倡县区执法进市场

  王处长表示,企业对于执法检查过多有抱怨、有投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企业的投诉必须有理有据,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向相关部门举报,进行澄清落实。

  对于国家的监督检查,王处长讲,企业如果不接受检查是不对的,这是法律对执法者的要求。至于各级执法部门出现同时检查,也是正常的,各级执法部门都对国家制定的法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在检查中商业企业如发现有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投诉,质监部门也设有纪检部门。

  王处长说,质监部门在食品检查上,今年不提倡县、市区的执法人员直接进市场,原则上只管生产不管销售,多跑生产企业,少去市场检查。而且凡是省里生产的,就到企业监督;但是外地企业流入省城商企的,涉及人身健康的要查。今年质监部门就没有安排对商业企业进行QS认证的检查。

  太原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甄瑞生乱执法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杜绝重复检查,每个监察大队都有自己的分管区域;为了防止监察人员乱用职权,单独一名监察队员是不可以执法的。”甄瑞生大队长表示,企业如果遇到劳动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该监察人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太原市劳动监察条例》对规范监察人员执法有着明确的规定,监察人员如果要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首先必须有两个监察人员同时到场,在出示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察证后,才可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通常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只有两种,一是举报投诉专查,二是日常的例行检查。

  为了防止市、县两级监察部门重复检查,我们还规定了太原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市属企业的监管,县、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该区域内其他企业的监管。除非遇到重大案件,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才可以直接进入企业了解情况。

  如果有的监察人员到企业吃、拿、卡、要,企业可以到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劳动机关进行举报,监察人员如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市纪委监委执法检查室主任杨天玉行政执法不能随意

  针对本报报道,太原市纪委监委执法检查室的杨主任表示暂时还未听说相关情况,但如果商家遇到类似困扰可向该室反映。

  杨主任告诉记者,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并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绝不能够违法行政或随意行政。就报道中所反映的沃尔玛超市遭遇多头执法等执法干扰的情况,企业可以直接向太原市纪委监委投诉中心投诉,详细反映一下他们的遭遇,包括有哪些部门对超市进行了执法行为,分别以何种理由等,并尽量多提供一些详实的证明材料或图片。接到投诉后,执法检查室将立即展开调查或根据情况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尽快给企业一个明确的说法。

  杨主任表示,从优化太原市的发展环境角度来看,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不但不应该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还应在企业守法、诚心经营的基础上尽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一个放心的发展环境。

  本报记者郑书成温洁

  如果您是企业负责人,如果您是普通读者,请您谈谈对“沃尔玛疲于招架大盖帽”及山西投资环境的看法,如果您是专家或业内人士,请提出您的观点和建议。本报开通电话0351-4283315,倾听您的诉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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