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党费追女友大学主任贪污28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4:23 都市快报 | |||||||||
为了博女友欢心,某大学校办公室副主任顾某以党员培训等名义,挪用党费近28万元。顾某被海淀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起诉。日前,法院做出判决,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41岁的顾某相貌平庸,是个极其爱面子的人。与前妻离异以后,重新成为单身汉的顾某因为觉得“年纪大了还没孩子,是件没面子的事”,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硬编出了个
2003年4月,顾某开始追求同校的一位年轻女教师。顾某称,为了博得芳心,他付出了六七万元。曾以2万元现金作为“生日礼物”。但对方对顾“还是没感觉”。此后,经人介绍,顾某又认识了另一名女青年高某。这次,顾某进一步加大了“金钱攻势”的力度,先后为对方花费了大约12万元。 为了应对巨额“爱情消费”,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间,顾某先后以组织学习班到外地考察、组织党员培训和党员表彰会、慰问困难党员等名义,编造资金用途报告,从学校党费账户里提取公款15万余元。此外,顾某还利用2004年1月间,自己为因故出国的出纳员代为保管保险柜钥匙之机,从保险柜中取出12万余元党费。(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