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 民政部门昨日表示:政府有能力接管孤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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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4:51 东北新闻网 | |||||||||
看到本报关于张海鸥“孤儿之家”的报道后,省、市、区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都十分重视。昨日下午,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何玉昌与大东区民政局局长丛家辉邀请本报记者到大东区民政局,一起商讨“孤儿之家”的事情。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张海鸥确实是个好人,值得我们敬佩。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私人开设孤儿院是不允许的。”何处长说。
他进一步解释个人不能开办孤儿院的原因:“首先是出于保护孤儿及残障儿童利益的考虑;其次,个人办孤儿院涉及到非法集资的嫌疑,我们不是怀疑张海鸥的初衷,但确实有部分人用这个方式骗取捐款,又缺少专门人员对捐款进行监督;再有就是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现在各级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抚养孤儿。” 何处长表示,张海鸥个人抚养对他自己的生活也造成影响。他应该考虑换其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慈善理念。 丛局长也表示,张海鸥不具备与民政部门联办孤儿院的资格,“联办孤儿院在场地等各个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单就居住面积来说,规定要求两个人的居住面积要在14平方米以上。”他表示,大东区有能力接收这些孤儿,但他同时强调,此事还没有最后拍板。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孤儿之家”,家里只剩下17岁的小龙(化名)和5岁的成成(化名)。当记者询问他们是否希望现在的生活有所改变时,小龙说:“我不想有什么改变,不想离开爸爸。”成成的态度也很坚决:“我只要爸爸。” 张海鸥说:“我同意和民政部门联办,但是毕竟孩子已经在这里这么多年了,有了很深的感情。”他还表示,目前他正在和民政部门联系此事。 记者 范欣 首席记者 王志东 ( 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