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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违章调头致人亡 司机被判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6:27 东北新闻网

  时代商报讯 (记者 朱洲)今年9月10日午夜12时许,沈丹高速公路5公里处,一辆高速行驶的黑色菱帅轿车与一辆在高速公路上调头的大货相撞,菱帅轿车里的4人中只有1名女子生还。昨日,沈阳市浑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的大货司机赵某有期徒刑5年。

  车祸发生后,交通部门作出了事故认定,肇事司机赵某在高速公路违章调头,导致
菱帅车司机张某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采取相应措施,造成严重的事故后果,赵某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到高新区人民法院。

  被救生还的女子孙丽(化名)同时提起了民事赔偿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赵某和车主共同赔偿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共21万元。

  昨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赵某作出了刑事判决,判决赵某有期徒刑5年。孙丽等人的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

  ( 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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